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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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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纳税人需要办理退税的情形
预申报时,未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,或申报不足的;
纳税年度取得的劳务报酬、稿酬所得或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预扣率大于汇算清缴税率的;
无任职受聘单位,仅取得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需通过年度汇算清缴办理各类扣除的;
发生公益性捐赠等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其他项目,或者免税收入未扣除的。
纳税人有两处以上综合所得,虽然扣缴义务人已经分别扣缴,但是合并后可能会适用高段的税率;
扣缴义务人预扣的收入低于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,造成少预缴的;
纳税人平时预扣填报的基础费用、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多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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